2014年度湖北省本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襄阳、荆州2市、武汉市东西湖区等11个县(市、区)、省国资委等10个省直部门、黄冈师范学院等7个企事业单位、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个市级政法机关,共32个地方和单位的33名领导干部2011至2013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2014年度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调查处理,共对380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员问责追责,其中:厅级干部35人,处级干部224人(含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21人;对316人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等方式问责,对6人采取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问责;52人受到纪律处分,1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另有23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根据2014年度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一是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违规出借大额财政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大额资金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共有172人涉及此类问题;二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未经公开招投标或虚假招投标发包工程项目、监管失控导致工程项目被违规转包分包、未经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大宗物资等,共有143人涉及此类问题;三是国土、环保、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未经招拍挂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规返还大额土地出让金、违规调增土地容积率、违规向企业或个人摊派费用等,共有93人涉及此类问题;四是重大决策违规或不当的问题,主要是违反规定程序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失误导致资源、资产、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等,共有68人涉及此类问题;五是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主要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共有44人涉及此类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荆州市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
经查,荆州市先签订供地投资协议再挂牌出让4宗、652亩商住或商服用地,向房地产企业返还大额土地出让金;调增3宗房地产企业土地容积率,少收或欠收房地产企业大额土地出让金;对2宗商住用地低于评估价挂牌出让,对3家房地产公司和50宗商住或商服用地企业违规减免或少收契税、配套费。
荆州市原副市长马秋平对上述部分事项负有主管责任,因严重违纪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邓迪敏、原副局长陈远柏、周鑫和原行政审批科科长殷先培对上述部分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邓迪敏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陈远柏、周鑫、殷先培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赵丽华和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前后两任原主任吴帆、蔡斌对上述部分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均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其他4名有关责任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武汉市东西湖区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
经查,东西湖区及所属街道办事处以征地拆迁等名义向民营企业出借大额财政资金,部分征地拆迁一直未落实;多次向房地产企业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部分资金及利息逾期未归还;多次违规返还房地产企业税收和土地出让金。
东西湖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子清对上述部分问题和其它事项负有领导责任,省纪委监察厅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副区长朱吉信对上述部分问题负有主管责任,武汉市纪委监察局对其诫勉谈话。将军路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李铁林和办事处原主任窦华、现任主任陈海军分别对上述部分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李铁林因涉嫌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陈海军和窦华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3.老河口市调增项目建筑容积率后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部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经招投标程序问题。
经查,老河口市为紫薇花园项目提高建筑容积率,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912.55万元;4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经公开招投标而直接发包、或违规采用邀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部分项目被违规转分包。
老河口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德安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省纪委监察厅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衡和副市长程勇分别对上述部分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市建投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佳申涉嫌犯罪,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等单位负有主管责任的3名主要领导和1名分管领导被诫勉谈话;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的3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市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副书记、李楼镇原党委副书记张斌已被开除党籍,并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李楼镇邓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襄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黄梅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失职渎职问题。
经查,黄梅县五祖寺建设项目3个工程直接发包给4个公司和17个无资质的个体包工头施工;县农机局办公楼附属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施工方;3个工程项目被个体包工头借用资质中标。
原黄梅县委书记余建堂对上述问题和其它有关问题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因严重违纪已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时任县委副书记龚家雄和时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永红对上述部分问题负有领导责任或主管责任,分别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县农机局局长程吉良、五祖镇镇长李永强对上述部分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县招标局原局长杨友良、副局长黄保生对上述部分事项分别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杨友良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作免职处理,黄保生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下属传媒投资公司违规受让股权和借款问题。
经查,传媒投资公司未经集团党委研究,擅自与珍珠液酒业公司4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违规借款1.78亿元给珍珠液酒业公司。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原总经理张勤耘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因严重违纪问题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传媒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王万华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延伸调查发现珍珠液酒业公司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冰凌、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段善平、原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张忠明其它涉嫌违纪问题,陈冰凌、段善平被立案调查,张忠明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湖北医药学院加价销售教材和违规收取回扣问题。
经查,湖北医药学院后勤集团加价向学生销售教材,多收教材款165.54万元,用于教材发行和学院发展基金;院学工部、药护学院与保险公司共同组织学生参加“学平险”,并收取保险公司回扣21.32万元,用于福利发放。
湖北医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涂汉军对上述事项和其它事项负有领导责任,省纪委监察厅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原药护学院院长惠震、原资产经营开发集团总经理谢勇、原学工处处长谭邦柱等对上述事项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共18人被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上述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损失,反映出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对上述问题的严肃问责,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工作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压实“两个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要求只能提高、不能降低,规范权力运行的尺度只能收紧、不能放松,问责追责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
(一)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各对象单位,要及时、全面、彻底地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查找制度漏洞,着力建立健全,确保不会屡审屡犯。没有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要认真对照,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全面从严,强化问责追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追责力度,善于透过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线索,发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把经济责任问责追责和“两个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实行“一案双查”,增强问责实效,倒逼责任落实。
(三)以案为鉴,加强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解剖和通报经济责任问责追责典型问题,放大震慑效应,引以为戒。要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结合,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尽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清廉为官、奋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