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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对因私出国(境)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
2015年11月16日 10:28  点击:[]

雷某因私出国(境)问题严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省商务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通报一出,全厅机关干部受到震撼!这是昨天记者从省纪委获得的消息。  

作为商务厅驻深圳办事处负责人,雷某2013-2014年间多次因私往返香港均未履行报批手续,并且多次在报告个人事项中不如实填报。另外,该办事处的5名同志在因私出国(境)方面存在问题,其中1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1人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被诫勉,2人被通报批评。  

鉴于雷某因私出国(境)问题严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省商务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其相关处分。  

在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中,省商务厅党组较真碰硬。不仅给予雷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还依据错误性质、情节轻重,给予不如实报告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6名同志、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不如实填报因私出境问题的3名同志通报批评,给予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不如实填报因私出国(境)问题的8名同志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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