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在即,中央再拔四棵“烂树”。
10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连续发布通报:周本顺、杨栋梁、潘逸阳、余远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这四“虎”,周、杨是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潘、余是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一日“双开”四“虎”,有人看见“热闹”,议论“这在中国反腐史上还不多见”;有的媒体马上梳理出“杨栋梁是从被查到‘双开’历时最快的中央委员”、“4人全部在十八大后不收手”等看点……
这些都没错,但需要指出的是,中央纪委的通报,分量非常之重,特别是出现了大多数人都觉得与以往不同的“新意”时,往往意味某种信号的释放、某个方向的引导。包括行文措辞等细节在内的变化,绝不是无的放矢、空穴来风。一言以蔽之,围观“打虎”,党组织和党员更应该看懂其中“全面从严治党”、“纪严于法”、“不可触碰的底线”等“门道”。
“门道”之一,此次通报发布的时间,是紧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审议通过之后。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中央纪委10月16日发出四份“双开”通报。可以说,通报从形式到内容,吻合《准则》、《条例》两项法规的“新意”,体现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是明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标尺。
“门道”之二,通篇“纪言纪语”,透露出纪律审查工作的一大变化,即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突出执纪特点,实现纪法分开,体现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如,四份通报标题中的表述均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没有了过去常见的“违法”两字。在对违纪行为的表述上,通报中使用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问题涉嫌犯罪”,而非过去惯用的“收受贿赂”、“向他人行贿”等让人觉得属于法律范畴的措辞。不用执纪代替执法,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从“纪言”“法语”混淆不清到“用纪律的语言去描述违纪行为”,体现了“三转”后纪委职责定位和纪律审查工作向党章相关规定的回归。
“门道”之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的问题在通报中有一说一。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之前,这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禁区”和“雷池”,是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刻印在心上的负面清单。如,周本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杨栋梁“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违规使用国有资金”;潘逸阳“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礼品”;余远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任用亲属担任秘书,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通报中的“门道”,既是给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更是让大家对照反面教材自我警醒的“党纪戒尺”。毕竟,“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他律不可少,自律更重要。同时,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委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都可以从中找到镜鉴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