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各级党委、纪委坚持纠正“四风”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鄂州市建筑管理站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6月30日,鄂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参加市建委系统组织的演出活动,在仅有4人参加演出的情况下,违规购买百丽男女鞋26双共花费12301元,普发给全体干部职工。鄂州市建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分别给予该站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吴晓红和站长罗斌党内警告处分。
2.丹江口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环卫所所长谢忠平违规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问题。2015年6月22日-7月2日,谢忠平在带队赴山东昌邑考察学习期间,绕道曲阜、青岛、开封等地游玩,并在市环卫所报销费用5100元。2014年8月7日,市环卫所向36名管理岗位人员违规发放高温补贴19008元。丹江口市纪委给予谢忠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荆门市信访局副局长叶孝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8月,叶孝全两次签字同意,违规向单位干部发放奖金119497元。荆门市纪委给予叶孝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一”“端午”期间,群众性的文体纪念等活动增多,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频繁,“四风”问题反弹形势严峻。全省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纠正“四风”贯穿于节日期间的各种活动安排之中,抓住敏感时间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享乐奢靡,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做到言出纪随,寸土不让。对不收手、不知止和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违纪违规问题,穷追不舍、动辄则咎、露头就打,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全省各级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中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在组织、参与任何活动时,都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量一量,用党员先进性的标准量一量,始终做到眼里有规、心中有纪、身上有戒,努力实践、遵守、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