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校纪委、专员办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纪委、市委部署要求,对学校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工作进行安排。一是明晰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迅速制定《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和防汛抗旱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方案》。二是严实监督。6月15日至16日,校纪委抽调专人组成专班,针对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域管理责任落实和开展水、电、燃气、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现场察看、抽阅台账、访谈了解,及时发现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少数单位对排查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措施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三是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除当场指出提醒外,还在校领导碰头会上集体通报,向有关单位进行反馈,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四是公开通报。在公文系统印发《监督检查通报》,要求全校上下深刻汲取“6.1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坚决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下一步,学校纪检监察系统将进一步强化保平安的政治责任,把严格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立足职责定位,不断加大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等责任落实情况的精准和跟进监督工作力度,广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校园环境,为迎接建党百年提供坚强纪律保证。